許多屋主在委託經紀代為售屋時, 仍住在該屋內直到close escrow後才搬離. 而在銷售期間, 除了經紀的銷售策略以及勤於open house外, 屋主也能運用幾種方式, 在為自己搬家作準備的同時, 也為自己已上市的房屋加分來達到預期的結果.
如果您已經決定賣屋, 就必須能把自己在”屋主(owner)”及”賣屋者(seller)”的角色之間作出清楚的分際. 屋主可能對自己房屋的現況因習慣成自然而視若無睹, 但當您能開始以seller的心態, 把房屋當成一項商品來看待, 就更容易從買主的角度來想像對即將購置房屋的期待. 例如家中的窗戶有破損, 廚櫃門打不開, 水龍頭滴水, 地毯壁紙掀起或翻開, 這些小毛病最好能在買主來看房屋前先行修復. 當買主已有先入為主的觀念, 認為所看到的問題將需要花不少錢來做修繕, 在價錢上難免會有所計較.
其次是把書櫃上的書, 兒童房的娃娃或玩具做一番清理或放置在床底下, 衣櫃裡的暫穿不到的衣服先裝箱, 一般買主在看房屋的同時也會盤算著傢俱放置的地方, 毋需加建任何廚櫃卻能使買主感到較寬闊的空間, 對於較快達成交易及搬家的機動性有著顯著的效果.
最重要的一點是桌上待處理的文件要放好, 許多人將書房當作辦公室, 而將包括水電費, 信用卡月結單, 醫院帳單等私人文件隨意置放. 但若在售屋的過程中有任何其中一項文件遺失, 都會造成相當程度的困擾. 必要時電腦也應該保持關機或設定密碼. 許多細節其實只要多留心, 賣屋的過程不但可以縮短, 平穩, 更可以讓房屋如自己所願房價賣出.
本文刊載於http://www.johnwu.biz/column_13.htm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